202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03-27 10:30

202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及收费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2.报考“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3.体格检查安排在拟录取结束新生报到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弄虚作假者。

5.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6.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将本人完整的人事档案(或调档函回执)寄到录取学院,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7.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待审查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考生占用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必须珍惜入学机会,保证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业、出国、选调生、公务员等)放弃入学资格。

8.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我校财务处网页的收费公示表。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安排住宿,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