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03-24 10:30

2023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为60%和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应本着考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规模和计划数。退役大学生计划属专项招生,单独录取。拟录取结果必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研招办提交《体格检查表》(六个月以内的“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报告含照片、肝功和胸透检查结果,且加盖医院公章)。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检查表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七)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复试资格审查

正式复试前,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报考学院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5.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交);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7.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学院需指定专人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所有审核材料各学院应留存以备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