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3-03-23 14:30

2022年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复试形式

2022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类别)全部实行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

复试内容

网络复试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内容,均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附件4、5)。

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各学院要提前组织复试小组和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安排专人逐一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各学院要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在复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信号不畅等特殊情况,复试小组可视情况掌握复试时间。

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1)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自主选择是否采用笔试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采取与面试混合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采用笔试考试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需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附件6)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执行。

①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专业类别)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思想政治理论:仅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③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成绩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小组其余成员打的成绩平均分”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和与面试混合进行的笔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计算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测试评分方式确定。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研究生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

3.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

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各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各学院要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一志愿考生复试暂定于3月下旬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

其中:

(1)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会计专业硕士笔试成绩由复试期间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权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权重及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公布;其他学科专业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

(2)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各自的权重,具体以各学院提前向社会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在30%-50%范围内确定。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

同一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要根据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录取。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学院的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

3.同一学科、专业在不同学院招生的,按招生简章规定分别排序。

4.同一学科、专业且采用不同考试科目组合的,按照科目组合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参加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6.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可以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候补数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8),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6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