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03-22 17:30

2023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原则

1.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在相同专业内分别排序,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计划余额用于录取调剂考生。

3.退役士兵考生在各专业内单独排序。

二、录取办法

1.招生学院工作专班,按照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复试成绩的优先级进行排序),依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核。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 (100-b) %+复试成绩×b%(b为复试成绩权重,30≦b≦50, 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定。)

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初试总成绩/3。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 位。

2.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3.研招办按照审定的录取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我校将予以取消。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不合格 (少于 60 分) 的考生,不予录取,含各单项;

(5) 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6) 非全日制考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公示

1.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若公示后的拟录取考生出现缺额,则按各专业录取总成绩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另行公示十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义的拟录取名单,经研招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北省教育厅,经湖北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