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2-02-25 07:25

2021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章程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的通知要求,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继续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26招生代码:5333

(三)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学制: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五)学校地址:西双版纳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六)学院概况: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市中心,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勐仑植物园旁的新校区已投入使用。昆明至景洪至泰国首都曼谷国际高速公路已开通,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贯穿全境,连通六国。途经西双版纳的泛亚高速铁路正在建设之中。

2006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良好等级,2013年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是首批云南省高职示范性院校。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试点高校和云南省高校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家汉语水平HSK考试的考点,是云南省124职业技能鉴定所。2016年荣获全国高职专科国际影响力50强,2019年入围全国第二批20个“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多次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优秀单位称号。

学院确立“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省内外”办学定位,秉承“励志、厚德、强能、精业”的校训,实施“团结建校、质量立 校、科研兴校、特色活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发展战略,坚持以 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产教融合的特色办学之路,积极响应国家 “一带一路”倡议,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独特 的区位优势,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培养具有良 好的思想品德、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创新精神,面向生产、建设、 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1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2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410107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4

570208

应用外语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云南户籍或云南省居住证。

2.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

农技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3年9月30日前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髙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

3.中等教育阶段(含技工学校)在籍在校生。

4.因违反教育部令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报名确认时间:9月22日至9月24 日。

(二)报名截止时间:9月24日17:00o

(三)已参加过2021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省统考报名确认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使用原有报名信息,不再进行高职扩招报名,不再缴纳报名费。

五、考试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总分 300 分。

(二)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测试。

(三)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四)测试考试地点: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六、志愿填报确认

(一)志愿填报确认时间:10月12-14日。

(二)志愿确认截止时间:10月14日17:00。

七、考试须知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照片的户口本)和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准考证二证方可参加网络远程测试。

八、录取

高职扩招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院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原则进行录取。

九、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学院将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帮助贫困考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招生监督

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和《西双版

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对招生考试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计划制定、招生 宣传、自主命题、试卷制作、成绩评定、成绩录入、数据上报、新生 录取等招生环节中贯彻执行各类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 督;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 的问题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调查和违纪处理, 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