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2-02-25 07:23

2021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相关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12877。

第四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第七条学校概况: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国际花园城市”、南孔圣地——浙江衢州。学校占地面积387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613.6万元,纸质图书61.7万册。学校设有24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800余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审核考核测试方案,决定有关高职扩招的重大事宜。下设工作组,具体组织和实施考核测试、招生录取事务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计划9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标准元/学年备注
1电气自动化技术45三年6600

提供住宿

全日制集中教学

2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5三年6600
小计90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条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须提供在浙务工证明)。2021年在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请考生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1.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29日至10月1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身份信息,并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必须上传符合要求的证件照片,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

2.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和报名信息输入同步进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一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 2 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二条信息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所填报的第一志愿为我校的考生于10月15日9:00-16:00到我校学生服务中心(教学楼一楼)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等手续。(10月15日16:00未到校信息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中职)段教育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符合免试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信息确认必须缴纳招生考试费:140元/人。信息审核确认、缴费后打印发放准考证。

第十三条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测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周六)。

(二)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测试内容:

序号

专业名称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满分100分)

(上午9:00—10:30)

1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主要涉及思想政治素质、语言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人文素养与基本常识

2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第十四条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参加信息确认和笔试必须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要求。

(二)信息确认前14天居留地在浙江省内低风险地区,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咽痛等身体不适症状,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防疫行程卡绿卡,无疫情接触史,密切接触者或同居人员无异常,未被纳入“14+7”“7+7”等健康管理措施的考生,经门口测温亮码、身份审核后,方可进校信息确认。(有上述异常情况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

(三)信息确认前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行动轨迹的考生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五条免试入学条件

考生被确认报名有效后,对于中职阶段获得省级相关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就业后获得省级相关专业职工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请在信息确认时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我校审核确认,准予免试入学。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同专业考生按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信息在考试后一周内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十七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请考生报考时确认体检合格。录取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到我校的考生,不另行安排测试,考生必须提供其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考试的总成绩,并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与测试学校核实并转换成百分制,以我校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章人才培养

第十九条我校提供学校住宿和全日制集中教学,按照一般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高职扩招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八章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高职扩招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

第二十二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学校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三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纪检监督组办公电话0570-8068232。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校的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邮政编码:324000

学校网址:www.qzct.net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