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08-12 14:32

2022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

(2)对于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影视类等统考(联考)招生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在河北省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投档成绩计算方法相同)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对于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认可河北科技大学组织的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该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4)对于国际标准舞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使用我院校考专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总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